
异地小车可以过户。在小车原登记地办理转出手续,再由到过户地办理过户手续。
时限:
(1)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2)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业务受理窗口领取有效期为三十日的跨行政区域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档案、《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异地小车办理过户手续
(一)首先要在转出地办理手续,主要是以下流程:
1、转出地车管所核对车辆的情况。
2、去税务部门开具纳税发票,如果是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提交的不是发票,提交的是监管海关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边(出)境领(销)牌通知书》。
3、需要办理手续双方的身份证件和原车辆的证件。
4、车管所回收旧车牌照,给申请人发放临时牌照,
(二)其次在转入地办理入户手续。外地车办理入户手续时应该注意必须要求提供车辆原来的档案资料,准备好交易的发票。办理入户手续时,建议提前查询好当地的入户政策,防止有变。
异地小车当然是可以办理过户的,其手续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提前查询好入户地的政策,防止白费一翻功夫。在办理时还需要注意时间,不早超过30天的时限。必须自小车交付之日的三十天之内向车管所申请办理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