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情况下,结婚证是需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
办理结婚证只需要在双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都可以,但是现在不少城市都开通了结婚登记异地办理的服务,例如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地区,只要有当地的居住证就可以在当地直接办理结婚登记,不需要再回户籍所在地办理。至于户口迁移、准生证的办理等问题跟结婚证是完全没有关系的,当然办理准生证肯定是要看结婚证的,但跟结婚证办理所在地没有直接关系。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的程序有: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婚证的领取地点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双方可以在提交相关材料后,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和核实后,合法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在办理结婚证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如果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规定是不可以办理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