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时入境的机动车扣满12分,属于管理措施。对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交管部门应当扣留其驾驶证,并对其进行交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机动车驾驶证。不合格的,要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对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的,由司法机关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当机动车驾驶证被扣满12分的时候,驾驶证就不能正常的使用了,需要及时有针对性的进行处理,恢复驾驶证的驾驶资格。扣12分后的具体处理办法是:
1、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12分的,由公安机关管理部门扣留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2、驾驶人需在15天内到指定地点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期限为7天。
3、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需要在20天内对驾驶人进行科目一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驾驶人就可以领回被扣留的驾照了。
4、如果驾驶人不愿意学习、不愿意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出停止使用驾驶证的通知。
5、需要注意的是,在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同时,扣分会被清楚,但并不意味着记录就会被清除。在下一个计分周期,如果驾驶证再次被扣12分,驾驶人需要重新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的考试,才可以重新拿到驾照。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新车出口销售的;
(四)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五)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可向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的情形有哪些
1、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2、车辆转籍,已缴正式号牌时,需在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以便驶回本地;
3、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驶往外地改装时,需在本地申领临时号牌,改装完毕,在当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回原地区;
4、在本地购车要驶往外地时,需到本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往外地,反之相同;
5、尚未固定车籍需要临时试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