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认定书出具以后,通过以下3种途径任选其一解决:
1、自行协商。
2、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
3、向法院民事起诉。自行协商一般是针对小额案件或简易案件,且双方对事故责任无异议,双方都无其他违规驾驶的情形(比如:酒后开车、无证驾驶等)才适合自行协商。自行协商也包含了“互碰自赔”的部分。这种处理方式好处是:省时又省力,但其风险是:当事人利用此规则迅速要求撤离现场,消灭事故现场证据,事后又反悔,不承认事先协商好的责任,导致索赔难。双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才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调解申请,等待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天。达成协议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调解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该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方为生效,然后按照规定履行赔偿。
交通事故中,交强险不足以赔偿的情况下,应参照以下两种方式予以赔偿:
1、如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那么:
( 1)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2)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3)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4)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2、如是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那么:
( 1) 负全部责任者承担100%;
(2) 负主要责任者承担70%-80%;
(3) 负同等责任者承担50%;
(4) 负次要责任者承担20%-3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交通事故的处理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