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病退需要前往省、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经办机构或者档案所在地的劳动局。
在职人员单位经办流程
第一步:经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非因工伤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 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并填写《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并盖章;
第二步:单位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非因工伤病提前退休审核批量申请情况表》,在纸质版上加盖公章,电子版提交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
第三步:由单位向参保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申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受理、初审并加具意见后,报市审核机构审核;
第四步:经批准同意提前退休的,由单位到所属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失业人员个人经办流程
第一步:经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非因工伤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失业人员凭有效失业证向户籍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提出申请(非广州市户籍可向任意区申请);
第二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初审,审核同意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审核机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下同)审核;
第三步:经批准同意提前退休的,到失业人员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非广州市户籍的由本人到任意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