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义乌个体营业执照办理地点:
1、义乌市佛堂镇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佛堂镇朝阳东路91号
2、义乌市苏溪镇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苏溪人民路1号
3、义乌市上溪镇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上溪农贸街8号
4、义乌市大陈镇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大陈镇政府1楼办税大厅
5、义乌市义亭镇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义亭铜溪路11号
6、义乌市赤岸镇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赤岸政府大院辅楼一楼
7、义乌市稠城街道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丹溪路11号
8、义乌市福田街道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福田路288号国际贸易服务中心西侧一楼
9、义乌市江东街道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桥东街63-20号
10、义乌市稠江街道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贝村路930号
11、义乌市北苑街道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北苑路148号
12、义乌市后宅街道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城北路L125号
13、义乌市廿三里街道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开元北街116号
14、义乌市城西街道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国际生产资料市场A4一楼
15、义乌市佛堂镇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佛堂镇朝阳东路91号
16、义乌市苏溪镇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苏溪人民路1号
17、义乌市上溪镇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上溪农贸街8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对企业和经营单位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未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如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