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的。
可以通过亲属投靠的方式,将孩子的户口落在别人的名下,需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家长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孩子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证明。单独立一个户口本就可以。
对本区、县内挂靠的,申请人持迁入地派出所批准证明、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持户口迁移证、亲友户口簿、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对跨区挂靠户口的,由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局签发《户口准迁证》。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第一,本人的书面申请、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第二,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及其户口簿;
第三,本人及被挂靠人居民身份证;
第四,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
第五,落户地村居或单位出具长期居住证明和接收证明。
户口挂靠亲戚家,想给小孩入户是需要提该孩子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等资料到父母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入户的。
若父母其中一方是挂靠亲戚家的,就需要提伏其户口簿原件也可以办理入户手续。给小孩办理入户,一般要携带孩子的出生证明,孩子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材料齐全当场即可办理。
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父母双方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父母结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小孩出生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