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摩托车驾驶证被扣分,不满12分的,缴清罚款,记分就会清除的;扣满12分的,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和考试。
一、罚款项
1、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载人数的,罚款200元(核载两人);
2、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罚款50元(F照,蓝牌);
3、使用摩托车牵引车辆的,或者为非机动车助力的,罚款100元(摩托车不可以作为牵引救援车辆)
4、摩托车违反规定停车的,罚款100元(违规停车)
5、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罚款50元;
二、扣分罚款项
1、摩托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罚款100元,扣6分;
2、驾驶摩托车闯禁通行的,罚款100元,扣3分;
3、驾驶载人摩托车通行禁行区域的,罚款100元,扣3分;
4、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元,扣2分;
5、摩托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罚款200元,扣3分;
6、驾驶摩托车冲闯红灯的,罚款100元,扣6分;
7、驾驶摩托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扣3分;
三、“极刑”12分/拘留/扣车/重罚
1、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的,罚款2000元,拘留15日;
2、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收缴摩托车;
3、驾驶拼装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收缴摩托车;
4、驾驶无号牌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100元,扣12分;
5、故意遮挡、污损摩托车号牌的,罚款200元,扣12分;
6、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摩托车牌证的,罚款2000元,拘留15日;
7、挪用、套用其他摩托车的牌证的,罚款2000元,拘留15日;
8、醉酒后驾驶摩托车的,拘留15日,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扣12分;
9、拒绝接受执勤交警检查,驾驶摩托车逃离的,拘留15日,罚款500元。
10、驾驶来源不合法的车,没有购车发票的车,扣车;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