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法定程序走的话,首先你拿出他们混日子的证据,也就是说他的业绩、考勤等方面的表现,然后证明他不胜任本职工作,再进行培训上岗或调整工作岗位,并且做好培训记录,仍不胜任工作岗位,就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本人,再补发一个月的工资,并且要他们在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上签字。
1.健全制度,防止钻空子
之所以团队中有人躺平混日子,就是因为制度不够健全,给了他们钻空子的机会。
完美避开了制度和规则的约束,在灰色地带我行我素,也没人能管得着。
想要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防止越来越多的人混日子,不妨从制度上下手。
2、增加考核
给员工布置饱和的工作量,让他们疲于应付工作,而没有时间和心思去乱想。
当然,工作量增加的同时,奖励也要相应的提升。
给予了足够的利益,还是能够起到一定激励效果的。同时,给那些有能力的员工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获得成就感,实现价值,调动积极性。
考核更加严厉,滥竽充数的员工就容易原形毕露。达不到要求和标准,过不了考
核,最终等待他们的只有淘汰。
肃清团队的烂苹果,是保证团队健康发展的关键前提。
3、监督机制
设置相应的制度,让员工和员工之间互相监督,彼此促进。
建立竞争关系,以此来激发员工的胜负欲,调动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