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如果你在现在的学校入团。可以请学校团委核查你入团的基本情况后补办入团志愿书,或者开具入团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如果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团,需同时在证明材料里注明发展团员编号)并加盖公章。
2、如果你现在所在的学校团委不是原来发展、审批你入团的团委。你可以请原团委核查你的入团基本资料,开具入团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如果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团,需要注明发展团员编号信息)并加盖公章。入团志愿书或证明材料,应作为你的团员档案保存。如你所在的学校已建立你的人事档案,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未建立人事档案的,由学校团委管理。
入团程序:
(一)要求入团的青年,必须向工作、 学习所在单位团组织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二)组织收到入团申请书后, 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 了解基本情况。在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 应采取团员推荐、 少先队组织推优等方式, 由支部委员会 (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 ) 研究决定, 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三)团组织应当高度重视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 培养和考察, 形成集中教育和日常培养考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入团积极分子须进行三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未经团组织培养考察的青年, 一般不得发展入团。
(四)团支部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在经过规定时间的培养教育后, 团支部委员会听取联系人、 团员和群众的意见, 从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 在本职岗位上一贯表现和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 并为已具备团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办理入团手续。
(五)申请人必须认真如实地填写入团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履历,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和对待入团的态度,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个人受过的奖励或处分等。同时,介绍人应在入团志愿书上填写自己意见。
(六)经支部委员会审查,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七)报上级团委批准。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后,申请人才能成为团员。
(八)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九)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公开的、法定的证明。团员证封面为墨绿色,象征青春和朝气蓬勃的青年运动,封面上方印有红色烫金团徽,象征着共青团是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团员证内容包括:团员自然情况、团籍注册、团的组织关系转接、团员荣誉记载、超龄离团、备注等栏目,并附有团费收缴卡。
第十二条:团员在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区变更时,须持团员证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接组织关系的,应按自行脱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