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级警务专员是副厅,二级警务专员是由各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主任授予的,并不需要请示上级领导委派。二级警务的工作职责主要为预防并制止相关的犯罪事件;维护社会上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管理局内的枪械弹药以及一些危险物品。
二级警员为中国警衔体系的最低等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主任(公安部直属机关由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授予办事员级警官,现行制式衬衣为浅蓝色,依据公安部关于非领导职务民警职务套改,分为四长三员,其中二级警员为职务,非指警衔。
我国人民警察的警衔分为总警监、副总警监、警监、警督、警司、警员等;武装警察的警衔和军衔相同。
警衔的定义:警衔是划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名称和标记,是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实施警监、警督、警司、警员的警衔制度。
警种的分类:一般来说,我国有八大警种:治安、刑警、交警、户籍、森警、武警(包含武警消防、武警黄金、武警水电、武警内卫、武警边防、武警特警、武警警卫等部队)、外事民警、乘警,新增有:网警、维和民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第八条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一)部级正职:总警监;
(二)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五)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六)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七)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八)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九)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十)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