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刑两年一般最少得服刑一年,被判决有期徒刑二年实际执行刑罚的期限是无法确定的,根据相关规定,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通过减刑减少剩余刑罚期限,也可以通过假释附条件的提前释放,两者都可以使刑罚消灭,但具体减刑多少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决定,不能一概而论,所以是无法确定需要坐几年牢的。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影响的因素包括有没有缓刑、先行羁押多少天、执行期间有没有减刑的情形等。一般情况下判刑两年最少需要服刑一年。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同,如果他们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在此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这是可以减刑,甚至有可能改为监外执行,也就是说两年的话都是不需要呆在监狱里面的,当然这一切都是需要看你在执行期间时的表现了。
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减刑的前提是在刑期执行二分一以上,如果你在拘留所待了半年,再去监狱,再到申请减刑时间下来,基本就是不符合时间规定了。比如现在判的是两年,从羁押到开庭到判决书,也计算在刑期里。比如说,去了三个月。那么你只要服刑一年零九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