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去税务窗口办理,也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官网,线上申请
1.在综合窗口领购: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领购薄》、税控设备、领购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票种核定表(首次领购需要)在综合窗口办理电子的领购
2.线上申请:
第一步,通过登陆纳税人所在地的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使用-票种核定-普通核定,选择“电子普通”点提交,待税局审核。
第二步,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后,点击首页-我要办税-使用-领用-验旧领新-办税大厅自取(包括电子网上领取)-提交。
第三步,待税局审核后,登录开票软件-选择管理-左上角领用管理-网上领票管理-网上领票-查询并下载即可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依照税收法律、行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税务机关根据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