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断是不是非机动车道的方法如下:
1、入口处设有非机动车道的指示标志;或者在非机动车道上写有“非机动车道”字样作提示,有划线按划线区分;
2、判断没划线的道路划分路宽14米以上,两边3.5米是非机动车道;3.6-10米,2边1.5米是非机动车道;
3、国道的道路划分国道的非机动车道一般指公路最外侧车道。
机动车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的车行道,道路两侧道牙之间或公路上铺装路面部分,专供车辆通行的,上自右侧第一条车辆分道线至中心线,无中心线的,以几何中心线为准,之间的车道,除特殊情况外,专供机动车行驶。
非机动车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上的车行道上自右侧人行道牙(线)至第一条车辆分道线(或隔离带、墩)之间或者在人行道上划出的车道,除特殊情况外,专供非机动车行驶。
设计注意:
机动车行车道是城市道路横断面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设计时应综合考虑道路性质、红线宽度、交通条件等,因地制宜,灵活处理,在设计过程要注意以下问题。
①一般车行道两个方向的车道数相等,车道的总数多为偶数,如双向四车道、八车道等。根据实际情况,有时也可采用奇数车道,如在某些方向不均匀系数较大的道路上,可利用交通管理措施,把其中一条车道行车方向,随时间不同而转为相反方向,也就是有一条车道供两个方向使用,只是在使用时间上加以限制。
②双向车道数一般不宜超过4~6条。由多车道对通行能力的影响可看出,当一条道路上的车道数越多,则靠路边的车道利用系数越小,而且车道过多会引起行人过街不便、驾驶人员操作紧张,以及因超车、抢道造成交通过分集中和交通秩序混乱,给交通组织管理工作带来困难。因此,设计过多的车道对于增加道路通行能力的作用足不大的。在一般的中、小城市,主干道最多以设计4条(双向,不包括非机动车道宽度)为宜,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主干道最多以设计4~6条机动车道(双向)为好,如仍满足不了交通发展的要求,则应考虑疏散该道路的交通、改善道路网、调整交通集散点的布局、修建平行道路、合理改善城市布局等方面来入手解决。
③同一路线各路段在城市中所处的位置不同,各个路段的交通量、交通状态和沿线道路条件也不一致,机动车道宽度可根据各条车道的不同功能和交通组织而确定,不一定强求一致。但在同一条路线上,特别是在直线段上,变化过多或过于突然,对于行车也是不利的。
④根据各地城市道路建设经验的规定,双车道宽度一般取7.5~8.0 m;三车道10.0~11.0 m:四车道13.0~15.0 m;六车道19.0~22.0 m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