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贫困补助的理由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正常学习、生活难以保障者;
(2)罹患重大疾病、意外伤残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
(3)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意外伤残、死亡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
(4)家庭所在地遭遇严重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
(5)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
申请贫困资助所需资料有哪些
1、填写助学金申请表;
2、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加盖学校公章;
3、由村委会开出贫困证明;
4、申请学生的家庭环境照片。
贫困生的审核办法
1、班级成立贫困生考核小组,成员5-7人(视班级人数多少而定),由本班里的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班干部及多数同学认可的普通(非贫困生)同学代表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做到看问题客观,办事公平、公正,忌感情用事;
2、贫困生考核小组对申请贫困生的学生进行调查,其在校期间的生活表现,平时消费情况,充分征求同寝室同学的意见,必要时可通过查询金龙卡消费情况予以确认;
3、调查结果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根据所掌握的情况综合衡量,进行初审后报学院审核。
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定为贫困生
1、金龙卡消费过高或消费明显不足,但经常在外大额就餐(酗酒、大吃大喝)、吸烟者;
2、已有电脑、手机的同学;如确有特殊需要的,要报学院审批,方可区别对待,但在受资助时同等条件下无电脑的优先考虑;(专业成绩突出作为奖品获得的除外)
3、平时有超过一般同学的高档消费现象的;(如穿名牌服装、佩戴贵重金银首饰、使用高档化妆品、经常进出网吧、卡拉OK厅等娱乐场所、服滋补品等)
4、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计划外多子女家庭不能作为特殊照顾的理由,多胞胎除外;
5、因家庭经商、办厂、建房、扩大生产规模而致贫。
贫困生档案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可以申请。被列入贫困生的同学必须接受同学和教师们的监督,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贫困生资格,学生处设有投诉箱。欢迎同学们积极参预,举报或多提好的建议,被举报的同学若有不同意见也可到学生处申诉,共同做好帮困助学工作。
法律依据: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第十条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申请人及其法定义务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