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该不可以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
(一)在深圳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即:990元/月)。
(二)缴费不满1年的,不超过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即:297元/月)。温馨提醒 在核发失业补助金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申领失业补助金,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津贴是对劳动者在特殊条件下的额外劳动消耗或额外费用支出给予补偿的一种工资形式。失业津贴是指在非自愿失业者失业的一段时期内为其提供的收入保障。实行失业津贴制度一直是各国政府用来稳定社会、降低失业率、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主要政策之一。一类失业人员为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另一类为2020年3月至12月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有两个,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每月726元。参保缴费满一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每月735元。
工作人员表示,失业补助金需在12月底前申领,而且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资金发放到申领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中。失业人员领取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此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实施时间自2019年12月起。续发失业保险金无需个人提出申请,失业人员按照规定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失业保险金:.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满1年,或者参保不满1年但本人按规定仍有可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尚未领取完毕的;
一、.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二、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非本省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1.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满1年,或者参保不满1年但本人按规定仍有可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尚未领取完毕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非广东省户籍人员.在法定退休年龄内(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第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第十二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十六条 失业保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第十八条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