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别如下: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是双方明确约定了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在固定期限合同下,当用人单位不想要留用某个员工的时候,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只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要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要有法定的理由。如果有法定的理由就仅只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没有法定理由,那么就需要支付赔偿金了;
3、在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时候,应当优先留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是,劳动合同不约定存续期限,这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别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显著特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有很强的稳定性。该劳动合同可以在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和企业的存在期限内存在,只有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特殊情况,劳动合同才解除。、劳动合同不约定存续期限,这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别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显著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