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异地生孩子回老家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6个月时间,最长一年时间但是不能跨年。
医保一般报销需要3个月左右才可以报销出来,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以营山县农村医保为例。
一、异地(县外)住院的市民,出院后到营山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办理报账时所需资料:
1、本次住院的住院发票、总费用清单、出院证明(或出院小结、出院记录),以上所需资料均需原件并加盖医院鲜章。
2、如果是外伤或中毒的病人需复印住院病历并加盖医院印章(住院病历出后1-2周后到所住医院病案档案室复印)。
3、生小孩的需要生育证。
4、需一张工商银行卡及持卡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住院费用总额两万人民币以上的(含两万人民币)需复印住院病历和病人本人的工商银行卡的复印件(卡不限地区)。
5、病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6、另有需要到其他地方报账的,请先把所有资料复印备用。再到窗口交原件资料(所交资料不再提供)。
二、顺产单胞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500元人民币,多胞胎按照多一胎顺加200元人民币。剖宫产单胞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300元人民币,多一胎顺加200元人民币。
三、新出生婴儿报账:新出生婴儿需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从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待遇。出生后3个月内跨年度参保缴费的,补缴上年全额医保费(含各级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部分)并缴纳当年个人缴费金额,从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待遇。扩展资料:外地生小孩可以回家报销,首先参保人在确诊怀孕后,可携带相关资料到市社保局办理生育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生育备案手续前发生的产前检查、生育等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已承担。参保人生育出院后一年以内,到市社保局申请报销相关医疗费用。异地生育报销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产检门诊病历,需提交以上四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