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养殖场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不仅要看养殖户是否办理了建设养殖场的相关用地手续,也要看政府行为是否让养殖户对建设养殖场、发展养殖业产生了一定的信赖。如果养殖户基于对政府有关部门的信赖,兴建养殖场满足养殖产业发展的需要,那么仅以养殖场用地手续存在一定瑕疵而认定其属于违法建筑,不具有合理性。
养殖场是将一定数量的畜禽等驯化动物或者鹿、麝、狐、貂、水獭、鹌鹑等野生动物集中到特定区域内统一饲养、繁殖的场所。
办养殖场需要以下手续:
1、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养殖场的选址还需通过规划局的审批;
2、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
3、排污许可证;
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6、办理工商登记;
7、养殖户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可以作为养殖场用地:
1、占用少量永久基本农田,为鼓励生猪养殖的发展,现在国家规定将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进行管理,允许占用一般耕地。
2、养殖辅助设施用地不受15亩上限规定,增加养殖生产必须配备的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处理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可以超过15亩,但不得超过养殖项目用地规模7%。
以下三种违建的情况:
(1)建在禁养区。如果养殖场地搭在禁养区,结果必然是被拆迁;
(2)占用基本农田搞养殖;
(3)没有环评手续。
法律依据《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设施农用地使用纳入土地巡查和卫片执法检查范围。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乡(镇)国土所在土地巡查中要对设施农用地开展巡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使用土地的,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市县开展卫片执法检查自查中,对设施农用地的利用进行合规性核实,不符合规定的,计入违法用地予以纠正和查处。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在有关督察工作中加强对设施农用地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用地督促地方政府及时纠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