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学毕业后户口落户流程如下:
1、先向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2、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审核申请书和所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3、再携带各种证件材料和准迁证,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现户籍地派出所如果审核同意迁出,则办理户口迁出。
毕业后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1、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2、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3、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户籍迁移具体类型:
1、居住证转户口政策
2、人才引进政策
这种政策主要适用于城市紧缺型人才和一些高级管理、科技技能人才等等,这些人在满足相关政策要求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户籍迁入。
3、投靠类迁户
该类方法适用于与该市常住居民结婚的外省居民,或者与该市常住居民有父母子女等亲缘关系的外省居民。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生政策
对于大学生来讲,并不是所有的大学生都可以凭借毕业证直接在当地落户,特别是跨省迁户,虽然大部分省市有人才引进政策,但是大学生迁户的这件事情还是要以当地的政策为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