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找房管部门物业科投诉。或者到质监局特设局(处、科)投诉。一般电梯都有专业的电梯维保公司维修。物业有义务通知维保人员及时修理。如果物业长时间不能保障电梯正常运行,造成业主的不方便,可以找房管部门物业科投诉。或者到质监局特设局(处、科)投诉,电话:96333或12365。如果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物业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保修期限届满后,产权人(业主)对专有部分负责维修、养护。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是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对于住宅电梯全体业主是电梯的产权共有人,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规定,住宅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理利润等构成,一般包括共有部位和设施设备运行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含电梯、消防设施、监控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检测费用、公共区域(含楼道)用水用电等。不包括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履行保修责任支出的维修费。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不计入物业服务成本。由此可知,物业服务费当中不包含电梯维修费。
同时,小区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在电梯等共有部分、公共区域需要业主共同承担维修、更换等费用时,请广大业主积极履行交纳专项维修资金和分摊费用的义务,共同维护共有共用区域、部位或者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