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情况下,上海市在职职工在看门、急诊时,需要先用掉当年医疗保险的计入金额,进入自负段,其中自负段的金额为1500元。在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方面,只要超出自负段1500元以上,才可以由医疗保险按照不同的比例进行报销。
上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根据病人年龄以及看病医院等级不同,分别为50%到75%不等。
上海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住院报销
1、在职员工:免赔额1500元,报销比例85%,最高报销额度46万
2、退休人员:免赔额1200元,报销比例92%,最高报销额度46万
3、原退休老人:免赔额700元,报销比例92%,最高报销额度46万
门诊急诊报销
1、儿童学生:免赔额300元,一级医院报销比例7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6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50%。
2、19-59周岁:免赔额500元,一级医院报销比例7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6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50%。
3、60周岁或以上:免赔额300元,一级医院报销比例7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6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5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