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家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是双方是否存在市场竞争关系,侵权方是否存在恶意,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成分等,商家虚假宣传的处罚标准是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商家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
1.双方是否存在市场竞争关系;
2.侵权方是否存在恶意;
3.侵权方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成分。即使该宣传的内容都是真的,混同宣传是否足以误导公众,做出错误的判断;
4.虚假宣传和误导宣传的后果是否损害了消费者,或竞争者的权益。是否足以增加侵权方的竞争优势,使其获得更多的交易机会,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虚假宣传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