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积金异地转移的办理应该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接收单,原单位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异地转移联系函、缴费记录办理账户转移,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台窗口办理公积金接续手续。
公积金是指住房公积金,现在很多单位都有为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福利,住房公积金和社保不同,没有统筹账户,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公积金费用均存入在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账户里的资金归缴存人个人所有,所以在一些特定条件下,大家是可以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一旦公积金里的资金被提取后,就不可再将提取部分资金存入到账户中因为公积金账户不同于银行账户,不是随时都可以存取的。公积金的微存是由单位按月进行缴纳的,个人所缴纳的部分资金直接从职工工资中扣除,所以当公积金取出后就不能在存回去。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