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人防工程的施工与验收必须遵循一系列严格的标准。以下是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的主要内容,分为条目形式呈现:
1. 竣工验收的依据包括:
- 人防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
- 工程设计文件,涵盖施工图设计图纸及说明、变更文件等。
- 国家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例如《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标准》等。
- 合同文件,包括施工承包的工作内容和应达到的标准。
2. 竣工验收的条件要求工程:
- 满足战时和平时的使用要求,设备试运转合格。
- 按照工程等级和口部防护要求指贺,安装并调试各类人防门。
- 工程无岁逗缺漏水,内部粉刷完成,回填土完成,通道通畅等。
3. 竣工验收的程序包括:
-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 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将竣工验乎辩收报告和验收备案表报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7日内提交质量监督报告。
- 竣工验收通常包括:收集相关单位的工程验收证明,组织验收小组,制订验收方案,申领验收通知书,进行竣工验收,提交验收报告等步骤。
综上所述,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涉及验收依据、条件、程序等方面。施工单位应严格依照规范进行施工,确保人防工程的高标准、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