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兼职人员可以选择签订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务合同,或者订立口头协议。
2. 签订非全日制劳务合同的好处包括解约灵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并且不需要缴纳社保。
3. 如果企业兼职人员希望签订书面协议,可以自行起草,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
4. 兼职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后签订的合同不得影响先签订合同的履行。
5. 在社会保险方面,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时需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6. 非全日制工作者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7. 用人单位有责任按照国家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8. 发生工伤的非全日制工作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