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对于建筑高度超过100米且标准层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建议在屋顶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相应的救助设施。具体要求如下:
1. 直升机停机坪的尺寸应符合规定:圆形或方形平面停机坪的直径或边长应不小于直升机机翼直径的1.5倍;矩形平面停机坪的短边尺寸应大于或等于直升机的长度。同时,在停机坪5米范围内,不应有设备机房、电梯机房、水箱间、共用天线、旗杆等突出物。
2. 停机坪场地的耐压强度需满足直升机动荷载、静荷载以及起落架的要求,并考虑冲击荷载的影响,以防直升机降落时对建筑物造成破坏。通常,按承受集中荷载不大于直升机总重的75%来设计。
3. 停机坪的标志应包括航空障碍灯和应急照明,尤其在屋顶局部为停机坪时,这些标志尤为重要。停机坪常用符号“H”表示,符号颜色为白色,也可根据需要使用黄色,在浅色地面上可加黑色边框以增加醒目度。
4. 设置待救区与出口:待救区用于容纳疏散到屋顶的避难人员,需用钢制栅栏等与起降区分隔,以防避难人员干扰直升机起降。待救区应设有至少2个通向停机坪的出口,每个出口宽度不宜小于0.90米,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5. 夜间照明:停机坪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和应急照明,确保夜间起降安全。
6. 灭火设备:在停机坪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以防火灾发生。
7. 符合国家现行航空管理相关标准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