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第一年与员工签订的是三年劳动合同,到第四年或者之后,续签为一年一签,这种做法是合法的。
通常情况下,公司采用的集体劳动合同有多种期限选项,包括一年一签、两年一签、三年一签、五年一签,以及城镇劳动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和农民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既有固定期限的,也有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有以完成一定工作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上分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了效力的起始和终止日期,期限可长可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具体终止日期。这类合同可以在履行过程中,除非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持续到劳动者退休。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工程为有效期限,一旦工作或工程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合同期限的不同,试用期的长度也有所不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在特定情况下,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特定情况包括:
1.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