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确实没看错,我找到了攀钢领导,但似乎他们更常在酒桌上、KTV或舞厅度过夜晚,白天则多在喝茶、看报纸或玩电脑,似乎没有时间关注我的问题。我转了一圈攀钢的房子,想了解下已故职工的家属或子女是否可以购买原单位分配的房子。这些房子已经售出,成为私人财产,拥有产权证和土地证。如果您想购买,需要从原房主手中购买二手房,并完成过户手续。
对于原经济适用房,如五十一阳光家园等,如果尚未达到5年的上市过渡期,则不能认购。如果您想转售您已故爱人的房子,这是可以的,需要提供死亡证明、结婚证以及公证书。公证书中包含对已故者财产分割情况的证明,子女应持有此公证书。
已故的攀钢职工不在原单位的花名册上,因此再购买现分配的攀钢经济适用房的可能性不大。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寻找已故职工原单位的工会组织及人力资源科,耐心沟通,或许会有进展。
简而言之,您还可以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