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江苏省医保规定,在职职工门诊或急诊费用超过2000元部分可报销,报销比例为50%。
2. 70岁以下退休人员报销门槛为1300元,报销比例为70%;70岁以上为80%。
3. 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用支付上限为2万元。
4. 住院报销设定起付线,首次住院起付线为1300元,再次住院依次降低至650元。
5. 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6. 不同级别医院起付线标准不同,三级及以上医院为700元,二级医院为600元,一级医院为500元。
7. 甲类和普通诊疗费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
8. 乙类药品报销比例为75%,高精尖药品为70%。
9. 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起付标准为700元,报销比例为80%。
10. 退休职工报销比例根据工龄不同而有所区别,最高为100%。
11. 住院期间床铺费用报销比例为60%,若医院未收取床铺费用,差额由公司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