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专利无效宣告的程序通常是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当一个专利权的有效性受到质疑时,相关当事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无效宣告请求。
2. 在提交请求时,请求人需要提供详细的无效宣告理由以及相应的证据。这些材料应当一式两份提交给专利复审委员会。
3. 专利复审委员会在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后,会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如果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最终,如果专利被宣告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会进行登记并公告这一决定。这样,原本的专利权将会被视为自始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