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门诊报销:全体参保居民在医疗保险年度内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不设起付线。医疗费用在支付范围内的,按60%的比例报销,个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2. 住院报销: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每满5年缴费,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10个百分点。例如,连续参保10年的居民,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可分别达到70%、80%、90%。
3. 二次报销: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后,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大病保险资金按55%的比例进行“二次报销”。个人年度多次住院费用,在基本医保及“二次报销”支付后,超过2.5万元以上的部分,大病保险资金再次按55%的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4. 报销额度: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每年最高可报销金额为基本医保的12万元加大病保险的25万元,总计37万元。
补充材料:
- 医保报销需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 门诊病历、检查和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证明原件。
- 医院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的处方原件。
- 定点药店提供的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 如代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报销流程:
- 携带所需材料至当地社保中心申请报销。
- 社保中心审核通过后,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可即时办理。
-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扣除已划入金额,再确定应报销金额。
来源:百度百科-医保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