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渗漏需按具体情况维护权益:
若房屋处于保质期内(即五年),其维修职责归于开发商,可与其协商处理;
若协商无果且开发商拒绝修复,则可向消费者协会、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及质量监督部门投诉,寻求法律援助以解决问题。
如若超出保质期,业主可申请使用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对渗漏部位进行修缮,但须获得批准方可实施。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