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抚养权可调整。
离婚后,由于情势变动,子女抚养费用亦可相应变更。
因离婚后,抚养方或可能面临生活中的诸多不可预期状况,如子女突患重疾、学费及生活开支剧增、子女对他人侵权所致的赔偿请求;
因成长所需增加的生活开销及物价波动导致原定抚养费不足等。
在此情况下,抚养方或子女通常会主张提高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