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岁儿童,若离异夫妇无法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共识,可向法庭申请裁决。
法院将会全面考量家长先前的抚养条件,依据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最佳原则,判定抚养权归属。
若双方抚养条件相当,但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之一,法院将倾向于优先选择该家长:
(1)已实施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失去生育能力;
(2)子女与其长期共处,有可能影响其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转变;
(3)家长尚无其它子嗣,对手方已有其他子女;
(4)子女仍与其生活,有助于健康成长,而家长患有严重传染病或其他慢性病,或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状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