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房地产合同纠纷,首先要做的便是让争议双方进行充分的协商交流。
若无法达到共识,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进行妥当解决。
如果合同规定所有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裁定,双方需严格遵守该约定,向指定的仲裁机构递交仲裁请求;
相反,若未设定仲裁条款或者这些条款被视为无效,按照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该类案件应提交房屋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处理。
房地产合同属于不动产权益争议,民事诉讼法则规定,不动产纠纷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负责审理。
在合同未设定仲裁条款或是条款判定无效的情况下,双方可商议增加仲裁条款,但如在补充条款中仍无法就仲裁事项达成一致,则该类纠纷将由法院管辖处理。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仲裁法》
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