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方,无论前方是红灯还是绿灯,都可以合法掉头,不过在掉头时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或行人。
然而,如果路口有明确的标志牌,上面写着“左转绿灯亮时”、“红灯亮时”等提示用语,则必须按照标志上的信号灯时间掉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方可以掉头。
允许掉头的地方,在既没有掉头专用信号灯,也没有其他规范掉头的交通标志的情况下,机动车在红绿灯期间均可以掉头;如果有交通标志明确标明在红灯或绿灯期间掉头的,应当在规范的信号期间掉头。
红灯亮起时,可以掉头的情况包括:
1. 道路设有掉头通道,即便红灯,车辆也可以向左掉头,但需注意不影响其他车辆行驶。
2. 道路设有允许红灯左转的标志,在红灯时可以继续掉头,但要遵循标志上的提示,驾驶人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看信号灯,否则可能会被扣分。此外,车辆在左转时千万不能在斑马线上进行,应当先通过斑马线再左转。
总之,在确保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情况下,机动车在没有特定禁止标志的地方,无论是红灯还是绿灯都可以合法掉头,但需遵守交通法规,保障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