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从”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周、汉儒家经典《仪礼 丧服-子夏传》中,文中讨论出嫁妇女为夫、为父服丧年限时,提出了“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这表明了女性在不同阶段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即在未出嫁时听从父亲的教诲,在嫁为人妻后服从丈夫,在丈夫去世后则应遵循儿子的指导。
“四德”则源自《周礼 天官 内宰》,内宰是教导后宫女性的官职,负责指导她们学习阴礼、妇职等。九嫔作为高级职位,掌管着妇学之法,教导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后来与“三从”连称,成为衡量女性道德、行为、能力和修养的标准。
“三从”具体包括: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这不仅要求女性在未嫁时听从家长的教诲,在嫁为人妻后服从丈夫的意愿,即使在丈夫去世后,也要尽到抚养子女的责任,尊重子女的生活理念。这里的“从”并非简单的“跟随”,而是指在社会角色中承担相应的职责。
“四德”包括:德、容、言、功。德是指良好的品德,是女性立身的根本;容即相貌,要求女性出入时端庄稳重,遵循礼仪;言是指交谈时要言之有物,善于理解他人的话语,懂得适时发言;功则包括治家之道,如相夫教子、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等。
“三从四德”的理念反映了古代社会对女性角色的期望,尽管这一标准在今天看来可能显得过时,但它反映了当时社会对女性行为规范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