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亲子鉴定作为一种科学手段,其结果具备一定的证据价值。然而,是否能够据此否定法律上的亲子关系,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确认。在民事诉讼中,“亲子鉴定”结果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其证明力主要在于证明是否存在血缘关系,尤其是伦理层面上的证明。若要超出这一证明力,还需要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
在亲子鉴定确认非婚生子后,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判决。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准予离婚,并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作出以下判决:子女由女方抚养,女方承担子女抚育费用;男方无须负担非婚生子女的抚育费用,日后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由女方承担;女方应承担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因女方在婚姻期间与他人保持性关系并生育子女,给男方带来重大精神损害;女方应返还男方已支付的抚养费,具体数额根据女方偿还能力和男方抚养情况而定。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院会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力求公正合理。亲子鉴定结果仅能证明双方是否存在血缘关系,但不能直接否定法律上的亲子关系,需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
值得注意的是,女方在婚姻期间与他人保持性关系并生育子女,不仅违反法律,也违背社会公德,对男方造成重大精神伤害。因此,女方应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对于男方已经支付的抚养费,法院将酌情予以返还,具体数额需根据女方偿还能力和男方抚养情况确定。
综上所述,亲子鉴定结果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其证明力有限,需与其他证据结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力求公正合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