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药品管理法》,使用过期原材料制药被视为生产劣药,将受到严厉处罚。对于企业的处罚包括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若情节严重,企业可能会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甚至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在极端情况下,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责任人,法律也有明确规定。情节严重的企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这表明法律对药品生产中的违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不仅追究企业责任,还对个人责任进行了严格界定。
对于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律也有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若构成犯罪,同样会追究其刑事责任,确保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总的来说,《药品管理法》通过严格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确保了药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保护了公众的健康权益。对于违法者,法律不仅追究其经济责任,还对其个人职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以此来警示所有参与药品生产的人员,确保他们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药品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