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补偿的对象为土地所有权人,具体如下:
(1)统一安置时,土地征收补偿归属集体经济组织;
若不进行统一安置,而是给予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此时,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对象可定为被征地农民;
若选择平均分配,则分配对象为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已实施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对象应为该组织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未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且仍为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4)对于集体经济组织以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其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对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其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对象为该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