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约责任兼具惩戒与赔偿双重属性。
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将承担继续履约、弥补过失或赔偿受损各方的后果。
此外,补偿金额应与实际损失相符,包括合同执行完毕后可预期的收益;
然而,其上限不应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所能预见或应当预见的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