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使用的必备条件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2-01 11:46:38
合理使用的必备条件
1.已发表。2.非营利性使用。3.不损害著作权人的著作财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4.使用时需尊重著作者的人身权,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等信息。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若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或国家教育规划,可未经授权在教科书中汇编已发表作品片段或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但需支付报酬并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此规定同样适用于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
导读1.已发表。2.非营利性使用。3.不损害著作权人的著作财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4.使用时需尊重著作者的人身权,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等信息。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若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或国家教育规划,可未经授权在教科书中汇编已发表作品片段或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但需支付报酬并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此规定同样适用于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

著作权合理使用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已发表;
2. 非营利性使用;
3. 不损害著作权人的著作财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4. 使用时需尊重著作者的人身权,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等信息。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若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或国家教育规划,可未经授权在教科书中汇编已发表作品片段或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但需支付报酬并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此规定同样适用于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
合理使用的必备条件
1.已发表。2.非营利性使用。3.不损害著作权人的著作财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4.使用时需尊重著作者的人身权,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等信息。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若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或国家教育规划,可未经授权在教科书中汇编已发表作品片段或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但需支付报酬并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此规定同样适用于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