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天津津南区津南新城工作时,我遇到了甲方拖欠工资的问题。工资发放方式通常是每月发放,上月工资在下个月发放,这是合法的。但如果工资长期被拖欠,就属于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通过拨打12333电话,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如果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工资,我有权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我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督促公司支付工资。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协调无果,我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于仲裁裁决,如果对方拒绝执行,我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或者未支付加班费,或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公司限期支付。若逾期不支付,将按应付金额的50%至100%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劳动者不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以寻求工会、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帮助。同时,劳动者应保留好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作为维权依据。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