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职业资格与职称之间的对应关系明确如下:
一级(高级技师)相当于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副教授。
二级(技师)相当于经济师、工程师、讲师。
三级(高级)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助教。
四级(中级)相当于技术员。
五级(初级)相当于助理技术员。
职业资格证书由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颁发,通过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获得,以证明其具备从事某职业的资格,是生产一线人员的一种标准。
职称则由国家科技部、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给专业技术人员,证明其在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水平,是为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等专业技术人员设立的一种等级。
职业资格是从事某一职业的前置条件,也是评职称的前提条件。例如,要成为律师,必须先取得律师资格;要从事教学工作,必须先取得教师资格。
职称从字面上看,仅是职务的名称。在职称改革前,职称一词同时涵盖专业技术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
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区别包括:
1. 发证机构不同:职业资格证书由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管理,而职称证书由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管理。
2. 职业资格是从业/执业资格的前置条件,而职称是职务的名称。我国的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是基于人事管理模式建立的一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
3. 等级及级别划分不同: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而职称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级别。
4. 通用范围不同: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并在国际上也有认可;职称证书则仅在国内(一定区域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