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商事仲裁裁决的执行地点可以是法院或仲裁委员会。若选择法院执行,相关行为将由搏誉旁法院负责;若自行执行,则由仲裁委员会承担。
2. 商事仲裁裁决执行地点的选择:获胜方可以选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要求仲裁委员会采取执行措施。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主要涉及关键程序性事项的审查,而非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审核。
3. 外国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程序的审查重点:承认程序旨在防止败诉方在新程序中提出问题。因此,处理这类案件时主要解决的是诉讼程序上的问题,如申请期限、管辖、送达、立案、财产保全等。
4. 商事仲裁裁决执行的申请期限及起算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期限应在民基橡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内提出。该期限现为两年,自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或仲裁裁决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计算,视虚尘情况而定。
5. 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期限的性质:在处理案件时,需要考虑与申请期限相关的两个问题:如果申请人撤回申请,是否还能在其他法院再次申请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如果申请人仅申请法院承认仲裁裁决,日后申请执行已承认裁决的期限是多长?这两个问题涉及到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期限是诉讼时效还是除斥期间的辨析。
6. 仲裁的适用范围:在现代社会,我国仲裁不仅适用于劳动争议,也适用于许多商事活动。已生效的仲裁裁决若未得到履行,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强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