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秦皇岛市针对三轮车交通事故频发的情况,开展了严厉的整治行动。此次专项行动旨在取缔非法营运的三轮车,并规范相关行业的三轮车运营。非法营运主要针对的是载客的三轮车,包括邮电快递、桶装水配送、报纸投递以及应急抢修等特殊行业的三轮车,同时也将老年人代步轮椅车纳入了规范范围。
目前,各县(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的城市区和县城道路上禁止非法营运的三轮车行驶。人力三轮车和经过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正式牌照的电动、燃油三轮摩托车则可以在国、省道及农村道路上行驶,但严禁进入城市区和县城的道路。
许多残疾人和老年人对于《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取缔城市区(县城)道路“三车”非法营运、规范行业“三车”营运的通告》中提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国家技术标准》(GB12995-2006)和《电动轮椅车》(GB/T12996-2012)的具体规定感到困惑。根据《机动轮椅车》(GB12995—2006)的规定,机动轮椅车的启动、油门、制动及其他控制装置应全部由驾驶员上肢操作。车辆的外观尺寸、最高车速、转向和前后轮制动装置等都必须符合严格标准。
残疾人代步轮椅车和老年人代步轮椅车在上牌上照时,除了需要符合相关标准,还需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车辆生产合格证及购车发票等。这些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对于特殊行业使用的三轮车,如邮政快递、桶装水配送、环卫清扫、报纸投递以及应急抢修等行业,必须严格按照市公安局和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特殊行业“三车”及残疾人代步车管理的通知》进行规范管理。这些车辆在2016年12月31日前,除了早、晚高峰时间外(作业的环卫清扫车、应急抢险车除外),可以在道路上行驶。未经登记备案的三轮车严禁在道路上行驶。对于农贸市场个体商贩、商家自用的三轮车,则禁止上路行驶。
国家强制标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正式出台后,可参照选择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车型,依法取得号牌,并按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