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文的结论是最终的、总体的结论,不应是各章小结的简单重复。结论应当观点明确、严谨、完整、准确、精炼。文字需简明扼要,避免冗长复杂。如果无法得出应有的结论,也可以没有结论而进行必要的讨论。在结论或讨论中,可以提出建议、研究设想、仪器设备改进意见以及尚待解决的问题等。
应当认真阐明自己在研究工作中创造性的成果和新见解,在该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新见解的意义。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做出客观的叙述,不应夸大自己的贡献。应严格区分自己的成果与他人(特别是导师的)科研成果的界限。
结论的任务在于精炼表达在理论分析和实验验证的基础上,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而得出的富有创造性、指导性、经验性的结果。它反映了论文或研究成果的价值,并具有条理性、明确性和客观性,从而与引言相呼应,也为读者和二次文献作者提供依据。
结论的内容不是对研究结果的简单重复,而是对研究结果更深入一步的认识。它从正文部分的全部内容出发,并涉及引言的部分内容,经过判断、归纳、推理等过程而得到的新的总观点。主要包括本研究结果说明了什么问题,得出了什么规律性的东西,解决了什么理论或实际问题;对前人有关问题的看法进行了哪些检验,哪些与本研究结果一致,哪些不一致,以及本研究对相关领域的贡献。
结论应当避免使用“大概”、“也许”、“可能是”这类词,以免使人产生似是而非的感觉,从而怀疑论文的真正价值。结论应准确、严谨,具有指导性和经验性,反映出研究工作的创新性和独到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