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2-01 21:16:13
黑龙江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4、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5、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6年起计算,每满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第10年领取2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11年起计算,每满1年增加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导读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4、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5、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6年起计算,每满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第10年领取2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11年起计算,每满1年增加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黑龙江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
5、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6年起计算,每满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第10年领取2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11年起计算,每满1年增加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黑龙江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4、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5、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6年起计算,每满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第10年领取2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11年起计算,每满1年增加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