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对地质灾害搬迁户提供了具体的补偿标准。一般搬迁户可以获得省级补助2.5万元,市级补助1.5万元,县级补助1.2万元,共计5.2万元/户。而对于古蔺、叙永等地的搬迁户以及其他贫困地区的搬迁户,省级补助则增加至3.0万元,其他补助金额不变,总补偿金额达到5.7万元/户。
搬迁补偿的具体流程由各区县主导,首先需要组织专业的调查单位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详细调查和核实。所有调查结果需经过专家审查和认可,然后才能将符合条件的危险区农户纳入《区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规划》之中。该规划需得到市的批准。
在获得批准后,各区县的国土资源局会根据规划内容,分年度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任务,并编制相应的年度实施方案。这些方案同样需要经过区县的批准,之后才会被正式实施。
整体来看,云南省通过这样的补偿标准和实施流程,旨在帮助地质灾害高发区域的居民进行安全搬迁,同时减轻他们在搬迁过程中的经济负担。